项目动态
一、基本情况
地块名称:博望区东城单元太行山路与新合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
占地面积:14276.46m2
地理位置: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太行山路和新合路交叉口西南角
土地使用权人:博望镇新城村
地块土地利用现状:工业用地
未来规划:商业用地0901
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:安徽维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调查缘由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。
二、第一阶段调查
安徽维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-4月通过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等形式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调查地块内北区原为工业用地,东区为新城小学。安徽华天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调查地块的西北区域,3月现场踏勘时已完全拆除。调查地块内南区3月现场踏勘时为农田、水塘和林地。
调查地块北侧相邻地块大部分为居住区、企业、学校以及水塘;南侧相邻地块大部分为农田水塘;东侧相邻地块大部分为空地、学校、居住区以及水塘;西侧相邻地块大部分为企业、农田及居住区。
根据人员访谈、资料收集及污染识别的结果,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调查地块原先为工企的区域,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石油烃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。
三、初步采样调查
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7个(含对照点),采样深度为0-0.5m~2.0-2.5m~4.0-4.5m~5.5-6.0m;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5口(含对照点),井深为6m;地表水3处(地块内1处,地块外2处)。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:
1、地块内土壤样品中:土壤(45项基本项+石油烃)检测参数均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“第二类用地”筛选值;pH值采用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(试行)》(HJ964-2018)中附录D土壤酸化、碱化分级标准作为评价标准。pH检测结果均为无酸化或碱化。
2、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:调查地块地下水检出参数结果均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Ⅳ类限值。
3、地块内与周边地表水样品中:其中五日生化需氧量参数满足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Ⅳ类标准限值;其余检出参数均满足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Ⅲ类标准限值。
四、调查结论
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,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及相关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,不属于污染地块。





